铜政办发〔2018〕35号

发布日期:2019-05-05        信息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_tc     浏览次数: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细化《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更具吸引力的一流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省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法规要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制定改革措施,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市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内先进市区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时限压缩至2018年3个工作日,2019年、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时限压缩至2018年3个工作日、2019年2个工作日、2020年1个工作日。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

按照中省相关要求,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18年120个工作日,2019年、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2018年58个工作日,2019年、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18年、2019年120个工作日,2020年9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2018年58个工作日,2019年、2020年38个工作日。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

在供电方面,2018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4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70个工作日。2019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4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68个工作日。2020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4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65个工作日。

在供水方面,将城市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18年45个工作日、2019年44个工作日、2020年40个工作日;将县城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18年25个工作日、2019年20个工作日、2020年15个工作日。

在供气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18年40个工作日、2019年35个工作日、2020年25个工作日。

在供暖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18年50个工作日、2019年40个工作日、2020年30个工作日。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18年15个工作日办结、2019年13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10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类型2018年4个工作日办结,2019年、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以“两增两控”为目标,进一步优化信贷流程,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企业申贷获得率。在信贷总量方面,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在办理难度方面,简化优化贷款办理环节,逐步压缩贷款办理时间。在贷款成本方面,积极推动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的中介服务和行政性收费稳步下降,力争贷款综合成本逐年压缩;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在贷款质量方面,力争总体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电子税务局可办事项2018年增加至285项,2019年增加至320项,2020年增加至350项。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2018年提高到99%,2019年提高到99.5%,2020年提高到99.8%。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2018年缩短至0.2小时,2019年缩短至0.13小时,2020年缩短至0.1小时。

(七)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创新通关监管模式,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配合省海关、商检、口岸等部门工作,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从2018年开始,商务部门办理的进出口单证实行“容缺办理”,当场办结。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合理下降。2018年,全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4.51亿元;2019年,全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2.77亿元;2020年,全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2.42亿元。

三、主要措施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1. 企业名称当场核准。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自主选择,提高登记效率。(市工商局负责)

2. 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执行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对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良好的,继续推行;对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的,及时规范完善,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工商局牵头,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配合)

3. 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破除印章刻制行业垄断,将具有防伪印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全部纳入公安印章管理系统,完善防伪印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机制。公安部印章信息系统建成并全国联网后,新开办企业凭营业执照即可选择全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合法的防伪印章刻制企业现场刻制印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刻制公章服务。(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4. 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取消清算组备案环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进行简易注销公告,不再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在企业登记时向企业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办理涉税事宜。(市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5. 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

6. 研究制定《铜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2018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明确申报材料清单及各个环节办理时限。(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7. 2019年,建成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8.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具体措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整体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9. 2019年底前,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由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

10. 取消不必要前置事项。2018年底前,对涉及企业办理水电气暖报装和办理外网工程开挖许可证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必须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国网铜川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

11. 优化办理流程。水电气暖供应企业整合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落实)

12. 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2018年底前,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2019年,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运行“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落实)

13. 规范经营管理。按照中省规定,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和水气暖特许经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4. 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2018年底前,对施工涉及的规划、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持续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15. 完善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发挥信息平台功能,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等手续和材料。2018年,所有区县利用信息平台办理登记业务。积极推进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信息共享;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向企业提供便捷、顺畅、优质的查询服务。(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6. 优化登记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完善窗口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一批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对分散登记时期产生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本着保护产权、方便企业、化解矛盾、分类处理、完善规范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费收缴等业务有效衔接,2019年全面实现“一厅办理、集成服务”模式。(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17. 努力降低各类成本。严格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工作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2019年,完成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负责)

18. 不断加强产品创新。2018年,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开发各类信用贷款产品,在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2019年,基本实现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年审贷”“税收贷”等信贷产品有效服务小微企业。(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负责)

19.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覆盖,2019年、2020年,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持续增长。(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负责)

20. 提升信贷服务水平。2018年,探索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发放流程。2019年,提高商业银行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受理企业申贷业务的比重,增强信贷服务便利度。(市金融办、铜川银监分局负责)

21. 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2018年内建设完成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打通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不对称问题。2019年至2020年,不断整合完善信息数据,完成企业主体信用建档。(市金融办、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负责)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22. 缩减纳税次数。实现全市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务业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所有税务业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统筹征缴一张报表、一次申报。(市税务局负责)

23. 压缩办税时限。简化涉税资料报送、发票业务及纳税人迁移手续,提高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按照方便原则选择就近办税。(市税务局负责)

24. 持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提供“免填单”服务。税种认定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企业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市税务局负责)

25. 简化优惠办理。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逐步推行电子化备案,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简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落实境外投资者递延纳税政策。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26. 优化税后流程。大力支持外贸发展,继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涉税事项依法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监督。(市税务局负责)

(七)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27. 压缩进出口单证办理时间。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证、一般原产地证、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进出口单证时,在企业提交主要材料的情况下实施“容缺办理”,最长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负责)

28. 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流程。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采取预约办理退税。对出口企业实行个性化服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市税务局负责)

29. 优化外汇业务管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市外汇局负责)

30. 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外籍华人可以一次办理5年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5年有效期居留许可。(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31. 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坚持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降低企业非税负担,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实现“零收费”目标。(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物价局负责)

32. 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中省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保障金、抵押金和担保金等一律不得收取,市级及以下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违规设立各类保证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33. 加强人才引进、培育的奖励工作。从2018年起兑现人才引进、培育的奖励,鼓励企业吸引市内外高层次人才。(市人社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34. 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力争2018年全市电力直接交易达到工业用电量的30%以上。降低用电成本,利用谷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发展。积极鼓励天然气管网互通互联,推动燃气企业向分布式能源、“煤改气”、工业园区等用户提供服务,降低用户用气负担。(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

35. 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完成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积极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36. 积极推进物流业降税清费工作。将房屋租赁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按规定纳入物流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支持物流企业总部机构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新批收费公路项目、高速公路通行费调整等相关政策。根据国家部署,探索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37.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由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清单目录,建立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委托职能的目录清单。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38. 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力度。在2019年底前,将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偿还到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目标引领,问题导向,责任聚焦”原则,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生效。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列出清单,分类、分层、分责限期挂账推进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和定期会商、定期通报机制。坚持以一流化、法治化、便利化为导向,以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增加透明度为重点,不断深化细化工作方案。坚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为核心,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重点环节,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优化治安环境。拓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范围,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持续抓好市场环境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问题整治,依法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做好涉企经济案件侦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投资环境的不法行为。严打涉企犯罪,加强警企协作沟通,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向企业和群众充分展示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拓宽企业群众意见反映渠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专家访谈等形式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营造社会各方关注、支持、参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

 

 

铜川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

主要措施:

1. 企业名称当场核准。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自主选择,提高登记效率。(市工商局负责)

2. 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执行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对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良好的,继续推行;对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的,及时规范完善,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工商局牵头,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配合)

3. 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取消清算组备案环节。在企业登记时向企业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办理涉税事宜。(市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4. 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

实现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5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58个工作日。

主要措施:

5. 研究制定《铜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明确申报材料清单及各个环节办理时限。(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6.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具体措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整体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

在供电方面,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4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70个工作日。在供水方面,将城市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45个工作日;将县城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5个工作日。在供气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40个工作日。在供暖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50个工作日。

主要措施:

7. 取消不必要前置事项。对涉及企业办理水电气暖报装和办理外网工程开挖许可证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必须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国网铜川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

8. 优化办理流程。水电气暖供应企业整合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落实)

9. 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落实)

10. 规范经营管理。按照中省规定,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和水气暖特许经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1. 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对施工涉及的规划、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类型4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主要措施:

12. 完善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发挥信息平台功能,积极探索网上预约、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工作措施,在办公场所和网上平台公布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目录。所有区县利用信息平台办理登记业务。(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3. 优化登记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业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完善窗口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一批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在办理难度方面,简化优化贷款办理环节,贷款办理时间较上年逐步压缩。在贷款成本方面,积极推动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的中介服务和行政性收费稳步下降,力争贷款综合成本逐年压缩;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在贷款质量方面,力争总体不良贷款率较去年下降。

主要措施:

14. 努力降低各类成本。严格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工作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持续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负责)

15. 不断加强产品创新。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开发各类信用贷款产品,在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负责)

16.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覆盖,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持续增长。(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负责)

17. 提升信贷服务水平。探索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发放流程。(市金融办、铜川银监分局负责)

18. 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设完成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打通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不对称问题。(市金融办、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负责)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电子税务局可办事项增加至285项;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提高到99%;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2小时。

主要措施:

19. 缩减纳税次数。实现全市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务业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所有税务业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统筹征缴一张报表、一次申报。(市税务局负责)

20. 压缩办税时限。简化涉税资料报送、发票业务及纳税人迁移手续,提高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按照方便原则选择就近办税。(市税务局负责)

21. 持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提供“免填单”服务。税种认定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企业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市税务局负责)

22. 优化税后流程。大力支持外贸发展,继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涉税事项依法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监督。(市税务局负责)

七、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配合省海关、商检、口岸等部门工作,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进出口单证实行“容缺办理”,当场办结。

主要措施:

23. 压缩进出口单证办理时间。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证、一般原产地证、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进出口单证时,在企业提交主要材料的情况下实施“容缺办理”,最长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负责)

24. 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流程。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采取预约办理退税。对出口企业实行个性化服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市税务局负责)

25. 优化外汇业务管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市外汇局负责)

26. 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外籍华人可以一次办理5年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5年有效期居留许可。(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合理下降。全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4.51亿元。

主要措施:

27. 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坚持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降低企业非税负担,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实现“零收费”目标。(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物价局负责)

28. 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中省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保障金、抵押金和担保金等一律不得收取,市级及以下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违规设立各类保证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29. 加强人才引进、培育的奖励工作。兑现人才引进、培育的奖励,鼓励企业吸引市内外高层次人才。(市人社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30. 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全市电力直接交易达到工业用电量的30%以上。降低用电成本,利用谷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

31. 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完成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积极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32. 积极推进物流业降税清费工作。支持物流企业总部机构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新批收费公路项目、高速公路通行费调整等相关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33.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由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清单目录,建立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委托职能的目录清单。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九、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着力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各系统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各部门间的实时信息交互。

主要措施:

34. 加快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0月底前,建成全市政务服务平台,确保年底前许可事项审批系统全部按时接入省级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牵头部门配合)

35. 不断总结“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经验,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加快组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审批转报事项、备案类事项、服务事项的“颗粒化”拆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36. 在巩固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拓展专项整治工作范围,持续抓好市场环境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问题整治,依法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全市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发展改革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37. 全面落实全省公安系统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户籍、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依托“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的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公安申报受理业务向网上、移动终端和自助终端延伸。(市公安局负责)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子营业执照
陕ICP备14005206号-1 | 陕公网安备 61019402000082号

pv: uv: